2013年下半年重庆市园林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22名人员公告

2013-08-15 11:57:3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二)现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于2013年8月19日9:00起至20日17:30止到市风景园林技工学校(渝中区菜袁路203号世纪花城B幢)报名,带上两张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考试报名费(标准与市人社局网上缴费相同)。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1.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园林行业的专业知识,由市园林局统一组织。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巡视。测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9月15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大纲于2013年9月9日后见重庆市园林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ylj.gov.cn)。

(三)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市园林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市园林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特别提醒: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市园林局公众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市园林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ylj.gov.cn)。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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