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中心汽修专业教师3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编制管理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教中心汽修专业教师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6.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7.专业:机械类、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机电技术教育、电气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8.其他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聘用人员,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中(中职或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以下人员不得参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秀山自治县教委(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凤栖北路,电信局对面);咨询电话:76868800。
3.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秀山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职教中心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经初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考生本人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可采取委托报名方式。委托报名具体流程为: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予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交纳考试费用。
(2)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与专业科目测试合并)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试范围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面试(与专业科目测试合并)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四舍五入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