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吉首大学招聘49人公告

2013-08-15 12:06:12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面试:参加试教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各考试环节成绩在吉首大学校园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何老师)

附件:吉首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吉首大学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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