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竹山县招聘6名教师公告

2013-08-15 12:04:41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引进高学历、高层次、高素质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通过“绿色通道”引进高学历专业特长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为竹山一中引进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学科教师各1名,共计6名。

二、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档案无不良记载,社会实践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

4、全日制普通本科(一批)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专业对口。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于8月15日上午8:30至16日下午5:30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2、面试:组织报名对象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高中学段对应学科一个课时教学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的德才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若出现成绩并列时,学历、学位高者优先确定为考核对象。

4、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依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体格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人选依据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

以上工作环节均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共同参与组织。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编办:4232072;县委人才办:4225231;县人社局:4224621;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文件精神,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报名表.doc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委人才办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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