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宝坻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3-08-14 15:11:51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监督检查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强化保密观念,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加强公开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29242131

天津市宝坻区公务员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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