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丽区事业单位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区社会事业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采取定向不定位方式,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东丽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非农业户口;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13年8 月8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7: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
(二)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时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9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五)定岗、公示及聘用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结合考试成绩、所学专业及工作实际确定聘用单位及工作岗位。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东丽人才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