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部分区县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2013-08-14 15:13:58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天津市部分区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推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专门服务项目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市人力社保局根据部分区县事业单位招聘需求委托专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实施面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服务期满的下列专门服务项目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单位所需要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区县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各区县事业单位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方案)。报考人员从2013年8月8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7:00结束。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为90元/人。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时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9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各区县招聘公告。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各区县招聘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各区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