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港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仲宫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定向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应聘5个“临床医学”岗位的(区人民医院、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遥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石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应聘3个“医学影像”岗位的(华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王镇卫生院、西营镇卫生院),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应聘3个“医学检验”岗位的(董家镇卫生院、柳埠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按照招聘计划总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历城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五、聘用办法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由招聘单位、人社部门、纪委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统一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应聘5个“临床医学”岗位(区人民医院、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遥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彩石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3个“医学影像”岗位(华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唐王镇卫生院、西营镇卫生院)、3个“医学检验”岗位(董家镇卫生院、柳埠镇卫生院、仲宫镇卫生院)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历城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选择招聘岗位(时间另行通知),选择招聘岗位时,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即分数高的优先选择招聘岗位),同时填写《2013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岗登记表》。选岗位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后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历城区事业编制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88161246 、88115035
附件:1、2013卫生岗位汇总表.xls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