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市安化县教育局招募130人公告

2013-08-14 11:41:25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安化县教育局关于招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志愿者的通告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招聘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志愿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募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3.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愿意前往偏远乡镇支教点服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共计130人)

面向本县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招募巡回支教志愿者108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在外地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人员(含外籍)招募巡回支教志愿者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本人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携带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三证”的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背后写好姓名)。

面向本县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招募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11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中心学校。

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县外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招募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13日。

报名地点:安化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股,联系电话:18773766018。

四、考试和岗位分配

各处报名人数若超过规定人数,则通知并组织报名者参加笔试,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招募对象。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巡回支教志愿者。面向本县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招募的巡回支教志愿者,原则上在原乡镇服务;招募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在外县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含外籍),由县教育局按乡镇需要调配至各乡镇。

五、巡回支教志愿者的待遇以及相关保障政策

1.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参照我县现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具体标准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报县教育局审查后确定。

2.中央财政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县财政负担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所必要的工作经费(如交通、食宿等)、巡回支教志愿者体检、培训费用和巡回支教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的不足部分等。

3.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巡回支教志愿者自主择业。符合条件的巡回支教志愿者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服务期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巡回支教志愿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湖南省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证书》。

六、招募后的管理

1.巡回支教志愿者实行公开招募,协议管理。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任用公示、集中培训以后,由安化县教育局与应募人员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服务协议,上岗支教。

2.巡回支教志愿者在服务期内,由县教育局对其进行年度跟踪评估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

附件:招募岗位表.docx

安化县教育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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