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辅导员参加结构性面谈测评,占分值100%。
应聘人员总成绩以试讲、考核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试讲、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资格量化评估分数确定排名顺序。
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试讲、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体检
按照试讲、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1∶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陕西省公务员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统一到指定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察
对专业带头人,深入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临聘手续。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教师招聘政策,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上编、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年。学院对被聘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三年考核合格,由学院报市人社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龄从聘任之日起计算。如在试用期内两年考核不合格,解除临聘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监督。招聘的各环节做到严密,无疏漏。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排除一切干扰,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评委和工作人员要服从管理,坚守岗位,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
本公告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