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接待处聘用1人公告

2013-08-14 11:34:27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奎屯市接待处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奎屯市接待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A1驾照,男性,身体健康,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驾驶经验丰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驾驶技术熟练,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接待处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宋新东

联系电话:0992-3221238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委市政府接待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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