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聘用1人公告

2013-08-14 11:34:5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奎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聘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民族、性别不限。优先选择财务、金融、法律、文秘等专业人员,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综合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2013年8月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北京东路18号)

具体联系人:蔡宇梅

联系电话:3318312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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