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宣城泾县事业单位招聘62名人员公告

2013-08-14 11:35:0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 9月15日(下午15:00-17:30)至9月16日(上午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宣城市叠嶂西路27号,电话:0563-3026400)办理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3)属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3、面试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4、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含加分>÷1.2×0.4),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面试成绩×0.6)。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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