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安徽省宣城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74名人员公告

2013-08-14 11:36:4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3)属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其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面试)缴费手续。

(七)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面试)方式:

(1)报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病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新发镇中心卫生院、姚村乡卫生院、飞鲤乡卫生院、凌笪乡卫生院招聘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及应对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

(2)县卫生监督所及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及与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3、专业测试(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面试)成绩。

4、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专业测试<面试>成绩×0.6)。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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