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成绩公布。自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10︰00起,应聘者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科室、部门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 8月28日(星期三),地点在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应聘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应聘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实,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应聘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人事部门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者下达录取通知书,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九、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监察处、人事劳资处和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应聘者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告知。
本《简章》由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02--2232284
附件:哈密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