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团省委招聘直属事业单位4人公告

2013-08-13 17:25:0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团省委组织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团省委组织部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团省委组织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有效证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由团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费用由团省委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共青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部门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委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7185629。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3年8月12日

附件:1.201308团省委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查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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