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团省委招聘直属事业单位4人公告

2013-08-13 17:25:0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广东省青少年事业促进中心工作人员2名,广东省青少年军校工作人员2名。详见《团省委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广东省青少年事业促进中心是财政核补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全省青少年素质训练和文化、教育、科技活动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的信息交流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广东省青少年军校是财政核补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青少年开展基本军事素质训练和国防教育,为青少年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军事技能,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安全提高综合素质,提供场地、设施、技术及相关服务保障。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相应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今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日—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团省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tswgzxd @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序号”。团省委组织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团省委组织部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0-87185617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tswgzxd @126.com

(五)资格审查:

1.初审。团省委组织部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

2.复审。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团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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