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考生工作经历以考生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后到人事部门报到的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三)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09〕6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雇员招录职位表.xls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