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企业服务部是荔湾区政务办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对区内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事项提供“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现为进一步充实企业服务队伍,拟在荔湾区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综合文秘人员1名(九级职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务文电、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信访督办等工作。
(二)企业服务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1个,九级职员2个)。负责跟进区内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区级政务服务代办、联办和绿色通道服务等。
二、选调范围
荔湾区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综合文秘人员。优先考虑具有公共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字类或新闻传播类专业文凭及相关工作经验者。
2、企业服务管理人员。优先考虑具有经济专业、财务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5日—8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咨询电话为020-81833553、81838262。
2、报名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政务办(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6楼603室);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须本人前来办理,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及他人代为报名。
(3)报名时须持:
①《荔湾区企业服务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其他能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有关资料
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五、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考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谈人员。电话通知单位或本人。
(三)面谈。
招考主管部门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者进行逐一面谈,着重考查应试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岗位的匹配性等。根据面谈结果,按1:1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招考主管部门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进行审查和考察。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报名者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附件:荔湾区企业服务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