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8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文化厅决定,吉林省艺术研究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艺术研究院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东北文学研究中级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2日至1995年8月12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艺术研究院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长春市建设街2779-2号,吉林省艺术研究院 3楼316室 。 联系电话:85658308 ,传真:85658308 ,联系人:闫冬 、曹金莉。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8号)》(附件,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吉林省艺术研究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开考比例。本次公告岗位计划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若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招聘单位及时公布。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信息。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