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8-12 15:35:0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考指标

共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良好的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慈溪市户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505或507办公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2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每个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并了解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自愿放弃的,顺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考咨询电话:63809403 联系人:周巧英

(二)本公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报名表.doc

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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