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鞍山海城市选调事业单位10名干部公告

2013-08-12 11:58:47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

充实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实施方案

海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受市人社局委托,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有效缓解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力量不足,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强化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市事业单位中选调10名事业干部到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直、市直机关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和镇区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二)选调条件

1.男性,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身高为170厘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6.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选调:

(1)近三年内曾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宜选调到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工作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从8月10日起至8月24日止通过海城广播电视台、《海城市报》等新闻媒体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海城市人才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开选调对象、条件、办法和工作程序。


(二)从8月12日起至8月26日止为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白底)及本人人事档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调配科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需如实填报报名表一式两份(打印填报),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表网上下载,网址:www.hcrs.gov.cn)。

(四)体检。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指定有体检资质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身高、视力、体重以及其它所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的检查。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

(二)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编制部门开据编制证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转、工资等相关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选调人员工作关系落在市人社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事管理执法工作,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种工资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统一标准,认真把关,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整个选调工作在九月上旬完成。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充实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实施方案(点击查看).doc

市人社局选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报名表(点击查看).doc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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