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招聘4人公告

2013-08-12 11:59:08阅读:0地区:上海电脑版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新馆于2011年 5月开馆,现因单位业务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舞蹈创作与指导 1人

舞蹈编导与企划 1人

摄影创作与指导 1人

舞台设备管理 1人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舞蹈创作与指导

负责群文舞蹈创作、表演、辅导工作;负责全市群文舞蹈创作展示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培育示范团队。

舞蹈编导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独立创作编排舞蹈作品,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奖项,有一定知名度者优先。

 

2、舞蹈编导与企划

负责群文舞蹈创作、表演、辅导工作;负责全市群文舞蹈创作展示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大型晚会、大型活动的编导编创。

舞蹈编导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独立编排舞蹈节目的能力,有创作灵感和创新意识,有艺术元素的积累;具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具有舞蹈编创、晚会现场导演两年以上实践经验者优先。

3、摄影创作与指导

负责群文摄影创作、辅导工作;负责全市群文摄影创作展览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协助做好相关艺术设计工作。

摄影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独立进行摄影创作,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一定的辅导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视觉艺术表述能力,熟练使用图文设计软件;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奖项,在本专业领域达到较高的艺术造诣并有一定知名度者优先。

4、舞台设备管理

负责做好剧场灯光、音响设备管理工作;负责舞台机械、舞台设备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剧场舞台机械、舞台设备的操作使用和安全运行保障。

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男性,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相关的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熟练操作剧场各类舞台机械、舞台设备,有较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8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古宜路125号(邮政编码200235),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组织人事收。请填好附件一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3、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通知经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等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4、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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