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并由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编制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手续。
信息查询: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y12333.gov.cn);
咨询电话: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科 0717-3285272 ;
监督举报电话:当阳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 0717-3223240。
附表:
1、《 2013年当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当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xls
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