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165人公告

2013-08-09 17:04:01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广东省地质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局所属24个公益类地勘事业单位(未含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及其所属单位),其中副厅级事业单位1个(深圳市地质局)、正处级事业单位23个。局属各单位分布于全省各大中城市,主要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施工等工作。因业务和工作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6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详见《2013年广东省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内地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非广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聘广州、深圳市区单位岗位还应符合广州、深圳市区入户相关规定;

(五)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即2013年8月21 日9时至8月23日17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地质局网站(http://www.gddkj.gov.cn),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没有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

 

(三)报名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人员:地质、工程类专业岗位审核合格者发送面试通知书电子版;非地质、工程类专业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即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于考试通知上予以明确),并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四)报考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应聘非地质、工程类专业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非地质、工程类专业岗位(详见附件“招聘专业”加★号)的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满分100分,非地质、工程类专业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文化基础、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水平(一份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地质局网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5人,则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非地质、工程类专业按50%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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