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潼南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考调24名人员公告

2013-08-09 17:42:3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南县卫生局

2013年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3年县城区卫医疗生单位缺额人数及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调24名工作人员。

一、考调基本原则

考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报考,各镇卫生院可报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县直医疗单位之间不能相互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3、学历、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见附件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自2010年6月30日以来,受到过以下处理之一者:受到县级各部门书面通报批评1次及以上;治安拘留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1次及以上;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达1次及以上;未经县卫生局批准擅自离岗外出;医德医风考核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发生医疗事故1次及以上。

(2)签有工作服务期,且仍在服务期限内的。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14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潼南县卫生局507室(潼南县司法局五楼)。咨询电话:4459099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卫生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考调申请表(附件2,由现工作单位签署意见)、2张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由接受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考。

(四)资格审查:由县考调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按照简章规定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8月16日下午4:30前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除急需学科外,考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2,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考调名额,无法递减的,保留该岗位一个指标数。

(一)考试时间:2013年8月 19日上午8:30起。

(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医学基础(约占70%)及医德医风(约占30%)相关知识。

六、考核

 

按考调岗位的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70%+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急需学科未达到比例的,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考核人员的最低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分为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各占考核分的50%。政治思想素质考核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及用人单位成立5—7人的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表现进行考核考察,采取到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走访、个别谈话、民调和听自我介绍等形式开展,民调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采取试岗的方式进行,试岗时间为3—5天,试岗结束,同相关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七、加分办法

自2010年6月30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应材料,均可享受加分(三项得分可累加,但不超过4.5分)。凡报名结束后提交的加分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综合类:获得优秀医务工作者、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等荣誉称号的(以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为准),国家级加1.5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5分。此项只计最高一次得分。

(二)医疗技术大赛类: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国家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加1.5分,国家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加1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加0.5分(以加盖有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印章为准)。此项只计最高一次得分。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