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民政局关于2013年沙县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基层工作,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县政府[2013]50号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福建公务员考试网(www.f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㈠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低保户子女、三支一扶及专业对口。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免社区工作人员笔试。
㈡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考计划、对象和条件
1.计划招考8名。
2.招考对象和条件:
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全日制社会工作或社区专业毕业的人员可放宽至中专);
㈢具有沙县户籍;
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男女不限;
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8月7-9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沙县民政局(沙县县政府一楼)。
联系人:黄燕清
联系电话:0598-5825007
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照同底版一寸彩照三张。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2.将电子版照片(白底正面免冠jpg格式,分辨率(照片尺寸)为600*800,规格(文件大小)为300KB左右的彩色数码,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发送至邮箱:sxmzjhyq@163.com,邮件主题务必备注考生姓名。
3. 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80元。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领取准考证: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0日凭身份证到沙县民政局(县政府一楼)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笔试
(1) 公共科目统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由县民政局、县公务员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考生经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合格后按招考岗位数的1:3,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民政局、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几点说明
1.职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批准方可开考。
2.体检、考核: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依次递补。在职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然后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己依次选择社区岗位。进入拟聘用人选的考生,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则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