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三类”专业的人员,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2013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岗位的,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需在报名期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及时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初审手续时,需下载填写《定向岗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并提报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合计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考生凭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凭《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在有效期内可减免笔试、面试考务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缴费期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四)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为各专业的报名人数。“一类”和“二类”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分别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三类”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专业,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分别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在肥城人才政务网公布。因计划调整涉及到的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报考专业。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务必于8月19日18:00—21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提醒外地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尽量提前赶到肥城,以免耽误考试。)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含“三类”专业应聘人员),需按招聘专业要求,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系配偶在肥城市工作的还须出示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单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聘人员系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在肥城市工作的还须出示父母(或岳父母、公婆)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应聘人员系非肥城生源在我市服务的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出具组织、人社部门的在岗服务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因提交信息不实、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考两科。“一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二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笔试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
8月22日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20--11:50 综合写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笔试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按“一类”、“二类”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综合确定。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专业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达不到1:2比例的专业,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审查。“一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所出现的空缺计划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二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所出现的空缺计划增加到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三类”专业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所出现的空缺计划增加到普通管理A职位、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A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