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吉安永新县乡镇站选调30人公告

2013-08-09 11:48:1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同时针对我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较多的现象,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站(所)工作。为使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及范围

1、选调乡镇水利水务站工作人员12名,限在县水利系统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选调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8名,限在县住建系统内(含城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3、选调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5名、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5名,限在县属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未违纪和违反计生政策;

3、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综合服务厅报名。咨询电话:0796-7734921,7734471。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考费100元/人。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的人员名单分别在县电视台予以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选调名额与开考比例: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如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内容:报考乡镇民政所、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共100分;报考乡镇水利水务站、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占60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占40分,共1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核

通过考试入围人员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分别到所在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服务所、公安派出所了解其现实表现等相关情况。


(四)公示

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通过考核合格后的拟调人员在县电视台予以公告。

五、选调后待遇

选调人员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政策规定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险金后,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社会养老统筹保险。

六、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永新县公开选调乡镇站(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周振盛 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新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贺协和 县财政局局长

龙晓一 县编办主任

盛忠明 县水利局局长

万绍华 县住建局局长

刘建明 县民政局局长

贺忠华 县人保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贺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个选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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