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青联〔201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经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募“201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一)临沧籍2013年全日制应届大学(含专科)毕业生;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有志于志愿服务事业;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四)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募方式
按照“岗位调查、宣传发动、招募录用、派遣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招募,整个招募工作于8月下旬完成。
(一)报名。2013年8月22日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到团市委及各县(区)团委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2013年8月25日前,报名市直单位服务的大学生,市项目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志愿者进行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考察结果留存备案。
(三)体检。2013年8月28日前,市、县(区)项目办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和医院,组织报名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大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培训派遣。通过面试且体检结果无问题的大学生,录取为2013年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2013年9月1日前,市项目办将对拟录取的地方项目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并派遣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服务。
三、政策待遇
(一)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临翔区、云县)每人每月125元,二类区(凤庆县、永德县)每人每月220元,三类区(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每人每月365元。另享受每人每年各200元的交通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补助。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 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3年内可参加当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及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
四、有关事项
涉及招募及政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请咨询临沧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戴云锋 李永茗
联系电话:0883-2138675
临沧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