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遴选4人公告

2013-08-08 14:56:0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3、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者相镇党政办公室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照5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者相镇党委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

者相镇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者相镇党委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①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②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者相镇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33717(者相镇党政办公室)

0859--6732011(者相镇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6610056(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

1、职位一览表.xls

2、报名表.doc

贞丰县者相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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