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者相镇遴选4人公告

2013-08-08 14:56:0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贞丰县者相镇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贞丰县者相镇2013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4名。为使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者相镇工作。

二、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 晟 者相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德修 者相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龚德品 者相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成 员:王定一 者相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徐 方 者相镇党委副书记

吴学晟 者相镇纪委书记

刘正江 者相镇政法委书记

张大勇 者相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王贤桐 者相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正奎 者相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娅 者相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者相镇党政办公室,由徐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贤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顾有权、宋永明、吴声莲、田丽娜四位同志组成。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者相镇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年满2年及以上(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到2011年8月31日以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年度结果为不定等次);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 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贞丰在线和贞丰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11日—8月16日8:30—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者相镇党政办公室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者相镇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遴选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三)考试

考试由者相镇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原则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凡报名人数达到3:1的,组织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若出现报名人数低于3:1比例的,由镇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职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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