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3-08-08 14:56:46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至8月21日。

准考证发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缴费单领取)。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将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玉屏公众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及管理

1、经面试、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优先选择派驻服务的企业。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企业服务最低年限五年,同时服从县工贸局以及所在企业双重管理。因企业关闭、停产、破产而未满五年服务期限的,由主管局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到县内其它企业服务。未满五年服务期限自动离职的,解除聘用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所聘人员在企业服务期间工资由所在企业发放,其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县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的相关待遇标准,并随同岗位事业人员工资晋级而晋级,企业发放工资高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同时,由所在企业负责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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