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13-08-08 14:58:1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6.组织研究。连云港市信访局党组根据考生履历等自然状况,综合面试、组织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遇体检有不合格者,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拟聘用人选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市信访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过程中有不宜聘用的,经连云港市信访局党组会研究后,可以递补聘用对象。

对聘用人选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登陆《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信访局》(http://xfj.lyg.gov.cn/)查询。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连云港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连云港市信访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连云港市信访局办公室,承担各项具体事务。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巡视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有关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招聘单位负有面试命题工作的保密责任,对委托社会化考试机构命题和阅卷的,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泄密责任。

5.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人员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518-85804653

监督电话:0518-85831178

电子邮箱:lygxfj@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连云港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连云港市信访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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