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8-08 15:00:1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是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备注
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 信息化建设 专业技术 1 地理信息系统 本科/学士 本科学历的应为全日制“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7年8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11工程”大学等相当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报名地点: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处报名(地点:丽水市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668011)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素质、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8011

附件:丽水市国土资源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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