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司法局招聘1人公告

2013-08-08 15:02:54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政审)。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审批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2-5222054(凤冈县司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2-5121349(县第二纪工委)

十二、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凤冈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凤冈县司法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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