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德化县招聘10名乡镇卫生院专技人员公告

2013-08-08 15:05:4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的形式,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考核。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卷面成绩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


在笔试之前,将为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具体事项将在德化人才网上另行发布通告。逾期未送达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笔试加分对象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2.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3.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五)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约10个工作日后登录德化人才网查询。

五、资格复核

在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核人员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可免提供就业报到证)。

(二)报考有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三)报考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

(四)报考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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