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谈测评
组织考评组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及用人单位需求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6.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
7.审批。作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引进的,由区委组织部审核合格后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呈送区委常委会审批;引进后未担任领导职务的,由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公示。将拟引进人才人选在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等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9.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引进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转正定级,兑现安家费等一次性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七、咨询与解释
本简章由七星关区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七星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 系 人: 苏方龙
咨询电话: 0857-834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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