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连金州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3-08-07 15:57:34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满足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国家、省及《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组织4家事业单位提供10个专业技术、管理岗位,面向社会招聘1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2013年大连金州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但未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8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金州新区人才广场4楼(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驾驶证、外语等级证书、退伍或转业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审查方法:审查原件和网上查询相结合。另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领取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领取地点:金州新区人才广场4楼(大连开发区金马路260号)。

领取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携带代领人和报考人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限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新区人社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8月22日晚6点后登录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5、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作为面试入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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