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7月31日;
(三)学历要求见职位表;
(四)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8月8日(上午9:30-12:00),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小学体育馆“大鹏新区2013年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暨创业项目推介会”展台。
201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计生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下载后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如报考人数在拟聘人数3倍以下,将直接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相关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录用及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派遣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