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 聘用 培训 上岗
1、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岗位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人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不予递补。公示期满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人社局负责,广播电视台组织岗前培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2、岗前培训
经聘用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实践两种形式,由电视台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六、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工资套改手续;编办办理上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龄连续计算。
七、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简称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 王功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 薛学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 猛(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文斌(副县长)
成 员: 卫永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狄平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王 斌(县财政局局长)
翟丁会(县编办主任)
张自力(县文广新局局长)
相晋全(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主 任:卫永增(兼)
副主任:狄平稳(兼)
张自力(兼)
相晋全(兼)
成员单位:人社局 文广新局 电视台 监察局
八、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猗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局、文广新局、编办、财政局、纪检、监察局、公安局、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牵头负责招聘方案的起草、上报、审批、监督实施。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及招聘工作中的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考试的实施。负责办理正式聘用的人事手续。
2、文广新局、电视台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参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参与命题、阅卷、成绩统计及面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岗前培训工作。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录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考经费及相关招聘工作。
5、纪检、监察局参与招聘工作的全程,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6、聘用人员的考核、转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人社局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配合,编办和财政部门参与,纪检、监察局监督,共同组织实施。
7、公安局负责招聘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有关要求
1、在本次招聘所有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询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负责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录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5、 举报电话:4035927 4065326
十、其它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