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萍乡市委党校招聘2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2013-08-07 16:06:58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萍乡市委党校

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萍乡高层次人才1123工程的意见》(萍办发[2010]1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萍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社字[2011]16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同意,萍乡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人员2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参加邪教组织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身体条件不合适从事党校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年龄、学历

(一)岗位:教师

(二)专业:教育学


(三)人数:2名

(四)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全日制硕士学历要求25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会干部优先。全日制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整个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保局、市编办、市委党校共同组织,拟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与2013年8月1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萍乡人事考试网、中共萍乡市委党校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萍乡市公开选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pxdxbgs@126.com

(三)资格审查:市委党校在笔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保局、市编办、市委党校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经查出造假行为,随时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方式、计分方法、命题及考评小组:

(一)考试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8:30-10:30;

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委党校。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11:0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二)计分方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记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三)考试命题:由市委党校自主命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保局对考试、命题全程监督。

(四)考核小组:成立招聘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录工作。面试的考评小组成员从本校领导、高级职称教师和本市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中随机抽取组成。

五、体检、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都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程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与管理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保部门审批,录用名单公示一周。

2、新录用人员按《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咨询电话:0799—6832417; 联系人:刘琴 15007996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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