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阳江佛冈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3-08-07 16:09:4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请佛冈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2013年所需增加岗位(非公务员职位)人员,由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佛冈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学历各类人员。201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除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表的资格条件报考外,非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应届毕业生和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具备与报考职位相匹配专业类别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期限截至2013年7月3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计算期限截至2013年7月31日;

3、在2011、2012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通过笔试、面试,但未经批准,个人放弃体检或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2011年佛冈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改革中,已选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不得参加佛冈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卫生系统职位的招聘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至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县劳动社保大厦。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或专业方向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3、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中专(中技或高中)、大专毕业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的需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4、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名费用:此次招考收费事项委托佛冈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报名费按县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FG211(4-2)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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