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猗县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医护技人员的
实 施方 案
为了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标准和质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护技人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空缺岗位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④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临猗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 报名 高层次人才预聘
1、信息发布:
2013年8月2日—8月9日,由县人社局在新闻媒体、市人社局、县人社局、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天。
2、报名时间、地点
见招聘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年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的前一天。
(3)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对自己的资格进行自查,并保证将要提交的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并如实、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现场领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
4、领取准考证
2013年 9月6日— 9月7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阶段:考试 资格审查 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专业测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在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高层次人才,不参加笔试,经招聘领导组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专业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