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温州市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38名人员公告

2013-08-06 16:05:2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六、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和具体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不另行给个人发放。

同一岗位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两门笔试成绩之和不得低于所有参加考试人数两门总成绩的平均分,才能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苍南县生源地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需提供《苍南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附件3);并提供县委组织部证明。

②限少数民族报考的岗位需提供县民族宗教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实,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

 

七、体检、考核、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高者优先)。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3、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苍南县人才网。

2、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除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6、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科室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7-68881517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1:招考计划.xls

附件2:资格审查办法.doc

附件3:大学生村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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