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慈溪市崇寿镇政府招聘4名人员公告

2013-08-06 11:04:4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崇寿镇政府公开招聘下属部门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崇寿镇政府公开招聘下属部门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户籍 其他要求
卫监所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慈溪市内 熟练计算机操作,有C1以上驾驶证
社会事业办 残联助理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慈溪市内 熟练计算机操作
社会事业办 图书管理员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慈溪市内 熟练计算机操作
劳保所 劳动保障协管员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以上 慈溪市内 熟练算机操作

二、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实际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招聘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考者须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1张,报考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崇寿镇政府组织办(208室)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招聘岗位指标,按总成绩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

(三)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其中试用期内按80%发给,各类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事宜由崇寿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四)联系人:马雪丹 联系电话:63293520

崇寿镇人民政府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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