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类职员
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类专业毕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珠海市户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持报名材料到市更新办(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105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8日、9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所有原件带齐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通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市职员服务中心、市住规建局网站公布,考生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笔试50%,面试50%),试题和考务工作由市更新办组织命制、实施;市纪委派驻住规建局纪检组和住规建局人事监察科对考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报名人数低于4人不予开考。笔试时间、地点于考前2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市职员服务中心、市住规建局网站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少于3名的按实际人数)。面试时间、地点于面试前2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市职员服务中心、市住规建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1名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市更新办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一名拟录用人员。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力资源网(www.zh-hr.com)、市人社局、市职员服务中心、市住规建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录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办理录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合同制职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合同制职员专业技术四级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录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31986,监督电话:2225853、2661130。
珠海市城市更新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