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06 11:11:1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省卫生厅所属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组建于2003年,是省卫生厅直属差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省卫生学会办公室、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受省卫生厅授权或委托,中心主要承担厅机关转移出来的一些职能的服务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如:全省卫生统计与信息化服务、卫生对外交流合作、卫生干部培训、卫生社团管理、医疗技术准入工作,全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

报名时间:自发布信息之日起至8月19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取得);(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面试前3天尚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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