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26人公告

2013-08-06 11:13:32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①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13年9月16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并将成绩情况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组织的,视作弃权处理。

②确定考官。每个考场的考官数为7名。考官直接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⑶实行验证制度。

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的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⑷实行严格监督制度。

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有违规现象出现,应及时、大胆制止,严肃处理。

⑸成绩公布。

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须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侧重了解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严格审查考核对象是否属于本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

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考核、体检情况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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