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流花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职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广州市户口(不含蓝印户口),男女不限;
(二)、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或以下;
(四)、越秀区户籍优先,熟悉流花地区社区工作的人员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每位应聘者亲临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材料: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彩色近照相片2张,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地点:解放北路桂花岗二街1号212房流花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联系人:冯丹萍,联系电话:86233692。
(四)、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星期一)至8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
三、考试形式和方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4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顺序排列的前12名考生,可有资格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60%)。考试时间在8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